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广州、佛山、河源、肇庆等地纪委监委分别对当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广州
运用“大数据+暗访”,通报4起
一、增城区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建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单建忠在增城市(区)水利局、水务局任职期间,于2013年至2017年间,4次收受某工程承建商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其中3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17年12月,收受某工程承包商现金红包人民币1万元。单建忠还存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2018年4月,单建忠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新东派出所原副所长黄志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9月黄志雄担任新东派出所副所长后,多次违规接受辖区某酒店管理人员的宴请,2017年春节期间还收受该酒店管理人员所送人民币3000元。2017年4月至7月期间,黄志雄多次授意他人提前向该酒店管理人员透露公安机关将对该酒店涉黄场所进行检查的行动信息。2018年2月,黄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违反统发工资规定,对单位事业编人员发放超统发范围的津贴补贴,合计人民币1.92万元。对此,时任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林智茜负有领导责任、会计张英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林智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英受到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被收缴。
四、黄埔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至9月期间,黄埔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以服务“军休干部疗养”名义,先后三次组织该所干部到广东江门、云南丽江、广东惠州等地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在军休干部疗养经费中列支。对此,时任该所临时负责人的谈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该所党总支委员唐家永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谈菱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免职处理,唐家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公款旅游的5名干部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全部被追缴。
佛山
加强警示教育,通报6起
一、原佛山市规划局副局长胡后泉违规打高尔夫球、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2014年,胡后泉在三水区某高尔夫球场打球20次,所产生的费用大部分由私人老板支付。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胡后泉先后4次接受其在任领导岗位期间的服务对象某私人老板邀请,到香港、澳门旅游,期间胡后泉个人产生的旅游费、住宿费、餐费等相关费用由私人老板承担。此外,胡后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胡后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以及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处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佛山市新普君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骐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洪智慧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6日,洪智慧私自把佛山市骐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佛山市禅城区升平实业公司1辆公车驶出指定停放的停车场,先后载家人到祖庙、南国桃园等旅游景点游玩,并于当晚载家人到禅城区某酒店用餐,餐后才把该车驶回原停车场。2018年3月,洪智慧在组织核查期间,主动上缴用车费用500元。2018年4月,洪智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海区公安分局丹灶派出所侦察员陈堂堂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9月,陈堂堂认识吴某后,多次为吴某自称被骗一事提供法律咨询,并帮忙沟通协调在案发地派出所报案。为感谢陈堂堂给予的帮助,吴某于2015年12月5日、2016年2月7日,通过微信各转账1万元给陈堂堂,陈堂堂收到后提现放在家中。2017年11月,陈堂堂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主动上交违纪款2万元。2018年1月,陈堂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顺德区北滘镇工作人员陈刊、杨焯荣、杨永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中秋节和2015年春节前,时任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局三防水利股副股长陈刊、广教社区行政服务站办事员杨焯荣,均两次收受工程项目施工方负责人黄某礼金,每人合计4500元。2015年春节和2016年春节期间,北滘镇城建局工程管理股办事员杨永盛两次收受工程项目施工方负责人黄某礼品礼金合计1.2万元及洋酒1瓶。2018年2月,陈刊、杨焯荣、杨永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五、佛山市稳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以下简称高明区民爆公司)提供超范围接待、借参观学习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1月至3月,高明区民爆公司在公务接待时,共4次于午餐后在荷城街道某按摩中心沐足消费,所需费用766元在该公司行政账户中开支。2015年4月17日至18日,应韶关某公司邀请,高明区民爆公司组织7人使用2台公车前往韶关参观学习,除部分时间用于参观厂区外,主要去了丹霞山等景点参观,期间食宿费用都由韶关某公司解决,使用2台公车所需的加油费和路桥费共2390.65元在高明区民爆公司行政账户中开支。此外,高明区民爆公司还存在违规开展工会活动问题。2018年4月,时任高明区民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梁远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三水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员邓创球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9月10日,邓创球在三水区某酒楼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当日实际宴席48席,与其本人在婚宴前申报的28席不符。婚宴中,邓创球邀请了三水区内建筑施工、房产开发等行业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合计122人,并收受每人200元至300元不等的礼金,共计约3万元。2018年1月,邓创球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主动退回违纪款3万元。2018年4月,邓创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源
净化节日风气,通报3起
一、龙川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坚等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时任龙川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坚与副局长刘永辉为结清局赊购茶油的欠款和班子成员的春节补助,与岩镇党委书记刁荣开、镇长王文基(均另案处理)商量套取公款14万元。陈志坚、刘永辉将其中的6.6万元用于给环保局部分人员发放2015年春节补助,余款4.9万元用于结清2014年12月17日至18日期间赊购茶油的欠款。2018年1月12日,龙川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志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刘永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款已收缴。
二、紫金县龙窝镇宝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邓焕兴等人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8月,紫金县龙窝镇宝洞村委在参加中山市村级集体经济考察学习活动时违规使用扶贫经费购买土特产送礼。事后,宝洞村委用3500元汽车油票发票和3000元旅业发票在村务账务上套取出6500元的扶贫经费支付购买土特产费用。龙窝镇宝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邓焕兴和村委会副主任、报账员邓梅芳对村委违规使用扶贫经费购买土特产送礼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2月11日,紫金县纪委给予邓焕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梅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三、连平县油溪镇茶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斌雄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连平县油溪镇茶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斌雄、村委委员兼财务黄焕生以改造排洪渠及拦水陂工程的名义,通过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套取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下拨的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和村务开支,其中1.92万元用于发放黄斌雄、黄焕生等六名村两委干部的奖金和电话补助。2017年12月5日,连平县纪委给予黄斌雄、黄焕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肇庆
紧盯“四风”新动向,通报3起
一、肇庆市端州区工农社区班子成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工农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违规使用社区集体资金多次宴请送礼品,合计31.33万元。此外,张健初、李新兰等8名班子成员还违规领取会议费共1.01万元。2018年4月,李新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健初、关鉴辉、李友才、胡杰华、郭桂海、梁汉辉、伍新荣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鼎湖区山田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山田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费、夜班工资、会议补贴累计14.68万元。此外,还违规把2015年区人社局下拨的“社区(村)人力资源服务站建设经费”专项资金用于发放误工补贴,合计金额1.9万元。2018年4月,山田社区居委会成员曾善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麦海添、谭晓明、谭柏林、邓海明、苏群芳、邹伟林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德庆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主任冼仁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冼仁信多次收受对口业务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共1.88万元,还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财物共11.1万元。此外,冼仁信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冼仁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